EN 71-1:2005 + A9:2009發(fā)布最新修訂9,由CEN(歐洲標準化委員會)于2009年5月23 日批準,最終由CEN技術委員會CEN/TC52“玩具安全”在2009 年7 月份發(fā)布統(tǒng)一版本(EN 71-1:2005 +A9:2009),涵蓋先前發(fā)布的修訂。
新版本(EN 71-1:2005 + A9:2009)取代了EN 71-1:2005 + A8:2009要求其成員國*采納并發(fā)布新版本為國家標準,且最晚在2010年1月撤銷與此相抵觸的國家標準。
A7 修訂除了增加對搖擺木馬和類似玩具的預警要求,主要還進行了編輯上的修訂。對于不適合于36 個月以下兒童玩具的年齡警告,增加了很大篇幅的描述。
A8 修訂闡明了對磁鐵玩具的安全性要求。但是,此要求并不適用于電氣或電子元件玩具中的功能性磁鐵(例如,馬達,繼電器,揚聲器等)和所有磁鐵磁通量系數(shù)小于50kG2mm2的磁鐵/電氣試驗裝置,或者不能完整進入小物件量筒的磁鐵/電氣試驗裝置。磁鐵/電氣試驗裝置的包裝和使用說明應帶有警告標識:
“警告!不適合8歲以下兒童使用。該產品含有細小磁鐵。吞咽磁鐵可能形成腸粘連,從而導致重傷害。如果誤吞磁鐵,請及時就醫(yī)?!?br />
A8 修訂版同樣適用于 EC 指令2008/329/EC 2,3中關于磁鐵玩具的安全性警告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