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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供應]房屋買賣合同法律咨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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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更新日期:2017-04-05 10:43:50
- 有效期至:2018-04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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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買賣合同法律咨詢
詳細信息
簽訂合同前應當注意的事項
1、核對《房屋所有權證》(以下簡稱“房證”)上的房屋所有權人姓名與賣方的身份證信息是否一致,核對“房證”與“契稅完稅憑證”記載信息是否相一致。
法律風險提示:仔細核對上述信息可以盡量避免無處分權人擅自出售父母的房屋、兄弟姐妹的房屋、朋友的房屋等情形的發(fā)生。
2、核實房產(chǎn)證上共有情況是“單獨所有”還是“共同所有”。 (注:一些時間比較久的“老房證”上并未記載房屋產(chǎn)權的共有情況,需要親自核實)
法律風險提示:如果在事先未查明房屋“共有情況”就簽訂房屋買賣合同,很可能發(fā)生夫妻一方未經(jīng)對方同意而擅自出售房屋的情況,而這種處分行為由于侵犯了夫妻另一方的財產(chǎn)共有權,極有可能被認定為房屋買賣合同無效,從而引發(fā)不必要的爭端。
律師支招:當該房屋是“共同所有”時,買方一定要調(diào)查清楚該房屋的全體共有權人是否都同意出售此房屋。
3、查明該房屋是否存在按揭貸款尚未還清或者抵押給第三人的情形,是否存在被司法機關查封等限制過戶的情形。
法律風險提示:大家一定要特別注意,若該房屋有部分銀行貸款尚未還清,是無法完成過戶手續(xù)的,只有在償還全部貸款并解除抵押的情況下才能過戶。如果買方在房屋不能過戶的情況下先交付了房款,將面臨著“房屋無法過戶”或者是“一房二賣”的法律風險。也許有的人會說:“房子雖然沒過戶,但是我都搬進去住了好幾年了,這樣應該沒什么問題了吧?”答案是否定的,因為房屋不同于其他一般商品,房屋的所有權以登記為準。如果該房屋未經(jīng)過戶登記,從法律上講該房屋的所有權還是別人的,風險之大顯而易見。
法律依據(jù):《物權法》第九條:不動產(chǎn)物權的設立、變更、轉讓和消滅經(jīng)依法登記,發(fā)生效力;未經(jīng)登記,不發(fā)生效力。
律師支招:如何才能避免此類問題的發(fā)生呢?一方面,買賣雙方最好協(xié)商持房產(chǎn)證原件一起到房管局查詢房屋權屬登記信息(俗稱“查檔”),親自確認該房屋不存在影響房屋過戶的情形,順便還可以確認一下房產(chǎn)證的真?zhèn)?。另一方面,如果無法確認該房屋是否能解貸過戶,不要輕信賣方的承諾而交付房款。(至于房屋解貸的方法,后文有詳細敘述)
4、確認該房屋是否存在租賃給他人的情形。
法律風險提示:很多買方都比較重視房屋過戶、交付等重要問題,而往往忽略一些細節(jié)問題。例如:如果該房屋存在租賃給他人使用的情形,極有可能出現(xiàn)買方買到了房子卻無法入住的局面。原因就在于,我國合同法遵循“買賣不破租賃”原則,簡而言之就是:“房屋的所有權發(fā)生轉移后,原承租人仍可繼續(xù)在租賃期限內(nèi)使用該房屋,而買方無權要求承租人搬出去”。再加上賣方在出售該房屋時,原承租人還享有在同等條件下的“優(yōu)先購買權”,如果處理不當,極易引發(fā)不必要的糾紛。
律師支招:所以買方有必要事先查明該房屋的租賃情況,再決定是否購買,如果打算購買已經(jīng)租賃出去的房子,最好讓房主提供一份該房屋承租人的“聲明”主要內(nèi)容表明:承租人承諾在同等條件下放棄行使“優(yōu)先購買權”即可。
5、買方要睜大雙眼謹防“定金”陷阱,支付大額定金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,因為一旦預先支付數(shù)額較大的“定金”非常容易喪失主動權,從而陷入被賣方和中介牽著鼻子走的尷尬。
房屋買賣合同法律咨詢:s.yingle/ms/fw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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