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速公路上的標志牌生產(chǎn),根據(jù)國標GB5768.2-2009所列,高速沿線的信息指示標志牌的順序應參照如下規(guī)格:
1,起點標志;2,終點預告標志;3,終點提示標志;4,終點標志;5,著名地點標志;6,分界標志;7,交通信息標志;8,里程碑和百米牌;9,停車領卡標志;10,車道數(shù)變少標志;11,車道數(shù)增加標志;12,交通監(jiān)控設備標志;13,車距確認標志;14,特殊天氣建議速度標志;15,隧道出口距離預告標志。
告訴沿線的設施指引標志牌的順序應參照如下規(guī)格:
1,緊急電話標志;2,救援電話標志;3,收費站預告及收費站標志,4,ETC車道指示標志;5,計重收費標志;6,加油站標志;7,緊急停車帶標志;8,服務區(qū)預告標志;9,停車區(qū)預告標志;10,停車場預告及停車場標志;11,爬坡車道標志;12,超限檢測標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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