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基礎造形和開挖后,須進行削坡,平整碾壓或夯實處理。擾動土質(zhì)的置換與回填,應分層灑水碾壓或夯實,每層厚度≯400mm。
2、清除基礎表面裸露的具有刺破隱患的物質(zhì),如磚、石、瓦塊;玻璃和金屬碎屑;樹枝、植物根莖等。清理場內(nèi)有障礙物,提供必須的鋪設施工條件。
3、周邊擋水墻、泵坑、橋梁基礎,以及水下管口的安裝和預留等工作,必須在復合土工膜施工前結束。五、焊接與鋪設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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