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交接中出現問題該如何解決? 房屋達到交付條件后,就面臨與購房者交接的問題。由于建好的房屋往往與購房者原先預想的模樣有一定的差異,交接時就容易出現矛盾。有些購房者認為,房屋雖然進行了驗收,但是存在面積差異、質量問題、裝修問題等,拒不進行交接。實際上,只要開發(fā)商交付的房屋按照有關規(guī)定完成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(xù),提交了合同規(guī)定的證明文件(住宅還應提交《住宅質量保證書》和《住宅使用說明書》),其提供的房屋就已符合交付條件,購房者就應當與開發(fā)商辦#理#交接手續(xù)。即使購房者拒絕辦#理#交接手續(xù),該房屋之風險仍將于交房期限屆滿后轉由購房者自行承擔。 因此,如果開發(fā)商未能按照合同要求提供交房所需證明文件,則購房者有權拒絕接收;如果開發(fā)商能夠提供有關證明文件,無論購房者是否認可該房屋,均應辦#理#交接手續(xù),并可于交接手續(xù)辦#理#完畢后通過合法途徑解決問題。購房者應當注意,對交付的房屋存在疑問時,應通過有關機構、采取合法途徑進行解決,在沒有任何有效證據的情況下與開發(fā)商“硬碰硬”是沒有任何意義的,甚至有可能使自己陷入不利境地。如,認為質量有問題,而開發(fā)商已提供竣工驗收合格證明的,可要求有權機構進行質量鑒定;認為面積有差異的,可請求有測繪資質的單位進行復測;總之,要在取得有效的證據之后再與相關單位或開發(fā)商理論才是明智而有效的解決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