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州大河商標所是商標局備案機構,代理商標局商標注冊,條碼申請,專利申請,版權登記,網(wǎng)站推廣等業(yè)務。
能否將他人的馳名商標的文字注冊為計算機網(wǎng)絡域名?
不能?!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(wǎng)絡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》第4條規(guī)定:“人民法院審理域名糾紛案件,對符合以下各項條件的,應當認定被告注冊、使用域名等行為構成侵權或者不正當競爭:(一)原告請求保護的民事權益合法有效;(二)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構成對原告馳名商標的復制、模仿、翻譯或音譯;或者與原告的注冊商標、域名等相同或近似,足以造成相關公眾的誤認;(三)被告對該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權益,也無注冊、使用該域名的正當理由;(四)被告對該域名的注冊、使用具有惡意?!痹孀鳛樽陨虡藱嗬耸艿椒杀Wo,而被告對該商標不享有權益并存在惡意,并且被告域名與原告注冊的商標相同或相似,但不是說使用了他人注冊商標作為域名,就構成商標侵權。此種行為,有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,只有具備前述條件,同時還要足以造成相關公眾的誤認,才能構成侵犯商標權行為。故此,不能將他人馳名
商標注冊為計算機網(wǎng)絡域名,否則有可能構成侵犯商標權或不正當競爭。
 
鄭州大河商標所是商標局備案機構,代理商標局商標注冊,鄭州商標注冊,河南省商標注冊,條碼申請,專利申請,版權登記,網(wǎng)站推廣等業(yè)務。關于“連續(xù)”的概念,主要指自任何人向商標局提起撤銷該注冊商標申請之日起,連續(xù)向前推算3年時間。在這3年時間內(nèi),商標注冊人未曾有任何使用該注冊商標的行為,即構成“連續(xù)3年未使用”,依照商標法之相關法律規(guī)定,任何的法律意義上的主體均有權申請撤銷該商標,從而鼓勵商標所有人對注冊商標的積極、合法與規(guī)范地使用,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商標這一重要的知識產(chǎn)權內(nèi)容的資源浪費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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