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商標注冊
一、加拿大商標概要
1、加拿大保護商標的現行法律為1985年的商標法。該法被多次修改,最近一次修改時間為1995年。
2、商標權的產生基于使用在先原則。
3、可以申請注冊的商標有:商品商標、服務商標、聯合商標和證明商標。
4、加拿大對商標注冊的類別沒有作相關規(guī)定,一個商標申請可以包含任何商品和服務。
5、加拿大是《保護工業(yè)產權巴黎公約》、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和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。
6、官方語言為英語。國家英文縮寫:CA。
二、申請所需材料文件
申請人名稱和地址;
需要保護的類別和商品/服務名稱;
商標圖樣。
三、注冊程序
回執(zhí)時間:7天
注冊需時:15-20個月
申請受理后,對申請進行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。通過后在官方公報上予以公告。公告期為 2個月。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,同時申請人在公告結束后繳納注冊費,商標予以注冊。
四、商標異議期限:3個月 
五、有效期和續(xù)展
商標專用權從核準注冊日期起算,有效期十五年,每次續(xù)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五年。提前 6個月可辦理;寬展期 6個月。
六、加拿大辦理途徑分析
加拿大非馬德里成員國,因此,只能通過單一方式予以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