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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20年06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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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力的內(nèi)涵有以下幾個方面
1.必定滿足個人利益
無法滿足個體利益的合作沒有存在的必要,也根本不會存在。為什么原始人選擇群居,制定平均分配的法則?這些實際都是為了個體的生存,但個體的生存力量是微弱的,因此要結(jié)成同盟,合作生活。可是當(dāng)平均分配不能完全滿足一部分人的時候,合作就要破裂。但這也正說明了,合作力的內(nèi)涵必須是以滿足個人利益為首要條件的。
2.維護集體利益
不能夠維護集體利益、保證集體力量的合作是無法持久的,因為合作力的內(nèi)涵中第二要素就是必須維護集體利益,個人利益的滿足是合作力產(chǎn)生的原動力,而對集體利益的維護是合作力得以持久維系的能量。就好比原始人在一開始的平均分配原則下,或許有人因為對個人利益的不滿企圖破壞集體利益,那么這個個體必將遭到集體的排斥和剔除。
3.合久必分,分久必合
這是合作力的一個矛盾屬性,就好比第一條合作力是為了滿足個體利益,但是在合作當(dāng)中,個體利益有時候恰恰是很難面面俱到的;第二條維護集體利益,而對集體利益的維護有時候和個體利益又是相沖突的,集體利益始終代表的是強有力的一方的利益。正所謂弱肉強食,也算是合作力的一種表現(xiàn)。
文章摘抄于:《合作力》 作者:祈莫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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